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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云南日报)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1上午,云南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双10条”新闻发布会在昆明举行。有关部门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进行了解读。
一、云南民营经济的成绩
(一)不足
民营经济在保持较快发展的同时,也存在发展总量不足、质量不优,发展环境仍不宽松,融资难融资贵加剧,企业投资意愿下降,企业家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
(二)对策
制定“双10条”,有针对性地提出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
二、营造新型政商关系政商交往“零容忍”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一)加大对创新型、科技型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对新纳入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的、有一定研发经费投入的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小型企业升为规模以上企业补助基础上,再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
(二)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
建立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首期规模3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合作金融机构向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
(三)鼓励促进民营企业上水平上台阶
省财政将对民营企业引进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助。
(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严格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对政商交往中各种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鼓励民营企业及其负责人通过正常渠道反映情况、解决问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开展“地方政府偿还欠款计划行动”全面清偿历史欠款
(一)改进行政执法
1.探索对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包容审慎的行政执法监管模式,建立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行政执法手段。
2.探索涉企行政行为登记制度,行政机关对民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在民营企业进行登记,杜绝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和随意执法。
3.加强对民营经济的司法保护,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从旧兼从轻的原则,严禁违法使用司法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二)依法保护产权
1.将开展历史形成的错案冤案甄别纠正专项行动,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纠纷案;
2.确需对民营企业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依法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区分合法财产和违法所得,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共同财产,不得扩大涉案财产查封、扣押、冻结范围。
(三)民营企业与政府签订合同也将更加规范
1.将规范政府合同管理,对已生效的协议或者已经作出的行政许可,因法律政策、规划调整等情势变更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采取经济补偿或者政策扶持等措施弥补民营企业合理损失。
2.还将在依法依规全面清理各级人民政府偿还工程款、物资采购款的基础上,开展“地方政府偿还欠款计划行动”,及时主动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拖欠民营企业的历史欠款进行全面清偿。
《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10条措施》
1.加大对创新型、科技型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
2.建立云南省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
3.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
4.加快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融合发展
5.降低民营企业成本
6.深入开展创业创新活动
7.鼓励民营企业上水平上台阶
8.培养造就优秀民营企业家队伍
9.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10.加强民营经济工作组织领导
《关于进一把改善民营经济发展法制环境10条措施》
1.健全法规制度
2.改进行政执法
3.加强司法保护
4.依法保护产权
5.促进公平竞争
6.规范履约行为
7.清偿政府欠款
8.强化依法治企
9.鼓励行业自律
10.严肃追究责任